权力基本编码 36052301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900MB1506054C3360523013000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处(科)室 疾控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900MB1506054C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书》之日90日那内提出补偿申请
受理期限 2个工作日 承诺受理时限 2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2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承诺办结时限 32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不含特殊程序时间。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 窗口地址
    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B座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夏令制作息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8:30 -12:00 下午14:00-17:00 ,冬令制作息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6:30
  • 电话号码
    0793-8177530
  • 咨询邮箱
    srwsfwk@163.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科
  • 窗口地址
    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B座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1办公室。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夏令制作息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8:30 -12:00 下午14:00-17:00 ,冬令制作息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6:30;
  • 电话号码
    0793-12345
  • 投诉网址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权限划分 县(区、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费用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逐级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审核认定。
行使内容 负责审核认定县(区、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并上报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费用。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支持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方式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JXZWFWW,InternetZWFWGateway,ShiTiDaTing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接种一类疫苗的受种者或其监护人; 2.在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书》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书》之日起90日内,向疫苗接种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申请。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018年11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保障公众健康、促进公共卫生和维护国家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共同负责疫苗管理法起草工作。 2018年11月11日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公布《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开始为期半个月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8年12月23日,疫苗管理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法律2018年11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保障公众健康、促进公共卫生和维护国家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共同负责疫苗管理法起草工作。 2018年11月11日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公布《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开始为期半个月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8年12月23日,疫苗管理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五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应当给予补偿。补偿范围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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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通知书》结果样本
问题在交纳《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等申请材料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答案受种者因病情需要需转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外省诊治者,须经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申请并报赣州市卫生健康委批准。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而转院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补偿。
问题什么情况下疫苗受种者可以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
答案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补偿费用由省财政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因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进行经济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 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规定给受种者造成损害,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处理。因疫苗质量原因,或对疫苗检验结果有争议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向药品监管部门申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