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 36052301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60900MB1506054C336052301300001 | |||
办事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行使类型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到窗口办理次数 | 无需到窗口 | |||||
实施机构 | 实施机构名称 | 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责任处(科)室 | 疾控科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60900MB1506054C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特殊程序 |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 |||||
办理期限 | 申请期限 | 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书》之日90日那内提出补偿申请 | ||||
受理期限 | 2个工作日 | 承诺受理时限 | 2 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 | 32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 |||||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 |||||
承诺办结时限 | 32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不含特殊程序时间。 |

咨询途径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联办机构 | 无 | ||||||
服务主题分类 | 医疗卫生 | ||||||
权限划分 | 县(区、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费用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逐级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审核认定。 | ||||||
行使内容 | 负责审核认定县(区、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并上报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费用。 |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
相对人权利 |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
相对人义务 |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
是否支持通办 | 不支持通办 | ||||||
是否支持网办 | 支持网办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支持网上支付 | 网上支付方式 | 无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物流快递 | 是否进驻大厅 | 已进驻大厅 | ||||
服务渠道 | JXZWFWW,InternetZWFWGateway,ShiTiDaTing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